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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五个示范村文化器材采购三次询价通知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11 |
鹤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五个示范村文化器材采购三次询价通知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70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文体新广局的委托,就农体工程器材进行了两次询价采购,因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三次询价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67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五个示范村文化器材 三、项目内容: 1、采购清单:文化器材一批,具体配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2、采购内容:设备供应、调试、培训、验收和售后服务。 3、供货期限: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 4、供货地点:鹤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售后服务:质保期1年。 6、最高限价:21万元,超过此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2017年6月30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政府采购股,报名领取询价文件,但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7年7月5日下午3:00-3:20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不得出现副偏离)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培训、人工工资、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5日下午3时2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108 2、凡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4),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文体新广局 曹先生 电话: 15272916236 附件: 1.设备参数及技术要求 2.采购分配表 3.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4.保证金凭证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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