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柳山湖镇高标准农田水毁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赤壁市柳山湖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挥部(采购人)委托,对赤壁市柳山湖镇高标准农田水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JHCG-20170626-59。
2、项目名称:赤壁市柳山湖镇高标准农田水毁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工程量及项目要求。
4、采购最高限价:36.49万元。
5、工期: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赤壁市柳山湖镇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谈判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经查询或投诉证实在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中标公示且未过中标工期,无论是否有变更手续,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谈判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
备注:三证合一具备同等效用。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谈判。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6月28日到 2017 年6 月3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华景中央公园平安保险右侧二楼)。
有意投标的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持以下证明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报名: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企业资质证书;④开户许可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⑦企业诚信承诺书。
以上证件中“②三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谈判供应商须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7月5日17时前汇入指定的帐户。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发出后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无息)手续。
账 户 名: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赤马港支行
账 号:579457534963
8、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份。
9、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17年7月6日上午9:00 时,赤壁市河北大道华景中央公园平安保险右侧二楼(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0、谈判时间、地点:
2017年7月6日上午9:00 时,赤壁市河北大道华景中央公园平安保险右侧二楼(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与谈判。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赤壁市柳山湖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叶明
联系电话:0715-56750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建华 祝晶
联系电话:0715-5908188
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赤壁市柳山湖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挥部 :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投标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赤壁市招投标市场秩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赤壁市招投标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赤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赤壁市各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赤壁市招投标市场,同意赤壁市各级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建设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