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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能源系统研究及燃气专项规划、供热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14 |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能源系统研究及燃气专项规划、供热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能源系统研究及燃气专项规划、供热专项规划 二、项目编号:WHJT-CZH-2017-6D059 三、采购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须提供近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一年纳税证明材料,并出具近一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涵盖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5、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须提供近3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隶属、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 8、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自2017年6月 27 日起至2017年6月 30 日17点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中“五、供应商资格”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8室)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逾期概不受理。 七、领取采购文件: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上述地点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9:30时前(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时开始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9:30时整 磋商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 地 址: 武汉市蔡甸区知音湖大道300号 联 系 人: 解德平 027-69600992 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康方、张伟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8室 联系电话:027-8265770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27-69845629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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