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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坪镇二台坪(村委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11

1.招标条件

清坪镇二台坪(村委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17]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易地扶贫搬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611.22平方米。

建设内容: 修建安置房75栋;安置81户273人;建筑面积6611.22m?;其中;125 m?14户、100 m?27户、75 m?16户、50 m?17户;(其中一户一基74栋,安置74户264人;周转房一梯4户型两层半1栋7户);场地平整及配套水、电、路、广场等基础设施。

2.2项目总投资:约为973.2万元。(房屋主体、基础设施及场地平整部分)

2.3建设地点: 咸丰县。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须最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最低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

3.5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将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本人亲自签署的标后履约承诺书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查;

3.6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3.7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省内、省外企业需要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网址:http://59.175.169.110/web/QyManage/QyList.aspx?qylx=8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进入到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23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3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账    号:42001726508053006283-100179 

款项用途:清坪镇二台坪(村委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万柒仟元整(¥97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7日下午9时00 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0718-67103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瓦窑沟一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8-6668899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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