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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26 |
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就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7YL-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乘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资金:22万元 超过预算价作无效投标 四、数量:(1台);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安装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交货及安装地点: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资格声明、贸易代理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投标不需要)。 4、投标单位须具备制造商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投标人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每天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六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设备生产商对该项目的项目授权和经销商证书 (5)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RMB6000.00元整),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转入到达下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单位:松滋市财政局 账 号:181302870920000247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九、谈判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谈判投标文件到松滋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会议室参加谈判。 十、采购单位:松滋市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谈建国 电话:07166512370 十一、招标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晓明 电话:07166217330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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