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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铁牛公路站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8 浏览次数:12 |
依据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7〕22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湖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拟就洪湖市铁牛公路站业务用房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2017-222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铁牛公路站业务用房工程 3、采购内容:土建及装饰工程; 4、本项目采购预算:184.96万元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6、供应商条件: 6.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及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录入。 6.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谈判文件的领取 7.1请于2017年 6月 28 日至2017年 6 月 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购买。 7.2谈判响应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备案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4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账 号:133000120100011019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洪湖支行 7.5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市非税局汇缴结算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交纳。 8、谈判文件的递交 8.1截止时间:2017年7月 10日上午9时00分 8.2谈判时间:2017年7月 10日上午9时00分 8.3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采购人:洪湖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罗会春 联系电话:0716-220396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716-249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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