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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2017年门面招牌整治工程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8 浏览次数: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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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2017年门面招牌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第1次)
依据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7063647-3485),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汉阳区2017年门面招牌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GC-2017-032 (二)项目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对汉阳区琴台大道(江城大道—船舶学院)、什湖大道(百威路—汉蔡高速)、黄金口董都华庭沿街门面招牌进行更新改造,改造总面积(正面面积)3322.3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原有招牌拆除、建筑垃圾外运,新做招牌钢架结构制安、招牌装饰面板及发光字等。 2、建设地点:汉阳区琴台大道、什湖大道、黄金口董都华庭。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汉阳区2017年门面招牌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98.51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50.124041万元。投标报价超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特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项目班子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五大员:具有上岗证和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的电气、焊接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 5)提供项目班子全部成员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或2014、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可供查询的社保局的企业账号密码)。 6、企业及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至少各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汪婷(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 85870905 85870026 (二) 报名资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2、报名人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时间:2017年7月6日9:00时—10:00时止。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1、份数:一套。 2、格式:无规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3、内容(以下资料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在审查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此证书要求含有效的年度审核认证记录)。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6)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身份证;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和身份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和身份证。 (7)项目班子全部成员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或2014、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10)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可供查询的社保局的企业账号密码)。 (11)企业及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至少各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其他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签署相关文件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单位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 (3)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 (5)未报名、或授权委托人非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未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南路25号 联 系 人:刘 莹 联系电话:027-84843562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 系 人:汪婷、刘荡、刘华杰(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85870026 传 真:027-858709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电话:027-84468813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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