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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8 浏览次数:12 |
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民生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ACG20-160489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 的委托,对 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民生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0元/人/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第 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7-319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民生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保险 (5)数量:约20000人 (6)简要技术要求:保险对象①经江岸区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散居孤儿;②江岸区在网低保户家庭中重性精神病患者;③具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在江岸区的困难家庭(定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年武汉市城市低保标准且低于该标准4.5倍<含>,目前城市低保月标准670元)。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一年 (8)质保期(天/月/年):/ (9)其他:具体人数据实结算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若为省或市或支公司前来报名,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的资格; 3、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已完成的本项目服务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所属期在3月、4月、5月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的固定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相关联的保险总公司与其相关省或市或支公司同时报名,我公司只接受第一家报名合格的单位参与此次投标,若后期发现相关联单位同时参与投标,我公司将对相关联单位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获取时间: 2017年6月28日起至2017年7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投标主体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以上1-3项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所有要求原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名 称: 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 系 人:曹永超 电 话:027-8273927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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