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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8 浏览次数:12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LFCG—2017—41c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为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机构需完成项目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通过PPP专家评审,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并协助PPP项目入库。 四、采购预算:项目总投资的千分之二点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和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本地提供服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3、近两年(2015年6月以来)必须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PPP咨询服务。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6.1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同一单位只允许授权一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如同时参加,则将在磋商时同时被拒绝。 6.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2.缴纳方式、截止时间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供应商可于2017年6月 28日至2017年7月5日止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农产品推广展示中心一楼)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7月12日9:0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农产品推广展示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农产品推广展示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13451014014 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田六一、张敏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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