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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8 浏览次数: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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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1次) 依据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7-052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分2个包,各包采购内容和预算见下表,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2、多包投标规定:投标人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段投标。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特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投标人是经销代理商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提供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并同时具有货物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所投车辆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所投车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也公告内的产品。 5、所投车辆应是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的目录产品。 6、所投车辆应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7、提供所投车辆国家级监督机构出具的整车检测报告。 8、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以来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投标人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武汉的,须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委托武汉本地单位负责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工程机械销售与服务)、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10、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 郭耀华、刘辉、刘荡(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 85870905 85870026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 2、针对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注明只需提供复印件的,不需提供原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提供: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近两年(2015、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④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情况(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的目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整车检测报告。 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 ⑧本地化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证明。 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⑩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投标人是经销代理商的,提供: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近两年(2015、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近三个月纳税证明(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④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⑤经销代理资格证明、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只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的目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所投车辆整车检测报告。(只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⑧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一份)。 ⑨本地化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证明。 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加盖制造商的复印件)。 eq \o\ac(○,11)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eq \o\ac(○,12)1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1、投标人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查询通过的投标人,将查看其提交的报名资料(证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安排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9:30整截止(当日9:00整开始接收文件),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1号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1号开标室。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市政侧路5号 联 系 人:钟博华 联系电话:027-68865377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 系 人:郭耀华、刘辉、刘荡(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85870026 传 真:027-858709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电话:027-68865212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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