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新校区前期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鄂州发改社会【2017】135号的要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其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新校区前期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1.1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新校区前期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1713046
1.2 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2.1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00亩,其中教育教学用地2200亩,教职工住宅用地800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50万㎡,项目建成后办学总规模20000人。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为教育教学用地2200亩。
1.2.2 本项目分为5个包,分别为:
包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包2: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预算金额18.9万元;
包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预算金额17.72万元;
包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项目,预算金额30.6万元;
包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预算金额8.96万元。
服务商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3 服务商资格条件
1.服务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各标包服务商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有:
包1:具备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服务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6月到2017年6月)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包2:具备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服务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6月到2017年6月)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为15万元及以上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包3:具备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6月到2017年6月)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为15万元及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包4:须为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单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6月到2017年6月)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
包5: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4年6月到2017年6月)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为8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允许服务商对具有相应资质的多个标包报名,允许服务商同时中多个标包。
1.4 服务周期
包1:服务期限:编制单位要在45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初稿。
包2:服务期限:编制单位要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初稿。
包3:服务期限:编制单位要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初稿。
包4:服务期限:编制单位要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初稿。
包5:服务期限:编制单位要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初稿。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4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5室(湖北省司法厅对面)。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服务商购买文件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服务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17年7月6日10:00前向招标代理提出。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6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9:30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
1.7 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7月12日9:30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
1.8 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
邮编:430071
联系人:王承丹、张强
联系电话:027-87235209
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
联系人: 李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1729
1.9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U盘1份。
本次参加磋商服务商在最后报价前向磋商小组有10分钟的现场陈述时间。
1.10 本次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包1:壹仟元人民币整;
包2:壹仟元人民币整;
包3:壹仟元人民币整;
包4:叁仟元人民币整;
包5:壹仟元人民币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如下账户,服务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2719808005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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