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建设十一路(和平大道-临江大道)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设十一路(和平大道-临江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全长836.34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实施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K0+000-K0+186.474段刨铣4CM面层后加铺4CM沥青层面,K0+186.474-K0+836.364段对现状路进行破除后重建,埋设雨水管网,桥头路口由于拆迁原因现状未按标准路段形成,新建两侧人非混行道等。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017.03 |
立项批准文号: |
青建文【2017】33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6-29 11:27 ~ 2017-07-04 11:27 |
投资总额(万元): |
2017.0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静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17.7.13至2017.7.18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7-10 10:0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民之家3楼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静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7-11 15:00 ~ 2017-07-12 15: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7-12 16:0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4、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6、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提供在公告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接受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即为资格预审洽谈)。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原件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武汉建设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公示处罚期限未满将被拒绝参加本工程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件审核时间:2017年7月10日9:00时-10:00时,审核地点:武汉市民之家3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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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该项目资格预审为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无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实行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当投标申请人过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