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城关地区。其中茂兴路北起蔡甸大街,南至成功大道;茂盛路北起蔡甸大街,南至沁园铭城东二门;树藩大街西起西环路,东至文兴路;同心路北起蔡江路,南至汉阳大街;茂林街西起新福路,东至汉江路。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12.53 |
立项批准文号: |
蔡发改投资【2017】116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6-29 10:43 ~ 2017-07-04 10:43 |
投资总额(万元): |
412.5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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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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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7-07 09:0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7-10 17:00 ~ 2017-07-11 17: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7-12 17:0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并全程参与投标。接受现场审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人身份证(二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服务范围需涵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4、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须中级及以上)、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二项(含二项)单项合同额类似性质、类似规模且已完工的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和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7、企业、企业法人及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以后);8、依据武建(2007)248号第九条“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应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专项审查……”之规定,凡投标申请人(含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9、本工程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材料;10、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书;11、逾期到达或现场核验未能通过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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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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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应确定不少于20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20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