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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60咸安大幕至向阳湖公路改建工程设计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17-6-29 浏览次数:17

省道360咸安大幕至向阳湖公路改建工程设计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组织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省道360咸安大幕至向阳湖公路改建工程设计费采购项目

2、项目文件编号:XAZC-QJXAXD2017061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5、项目预算:人民币570.5万元。

6、设计周期:第一阶段——勘察、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45天内完成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90天内完成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供应商在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6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到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出具:

1、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2、供应商在报名时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如供应商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资格初审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审查。(资格初审证明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它资格证明纳入商务和技术详审或如果供应商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定标前被举报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1 日上午 9 时整

2、送达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21 日上午 9 时整

2、开标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柒仟元整,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17时前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下列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下列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单位名称: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分公司

账    号:8201 0000 0013 05317

开 户 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桂支行

七、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9号

联系人:龙主任      联系电话:13807244866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吕亚南      电话:0715-8908830/15271290768

3、监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204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715-83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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