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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7-6-29 浏览次数:1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由鄂财农发[2017]2号、孝水水【2017】3号、汉财采计【2017】373号文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汉川市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资总额: 15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为1455万元。 招标范围:灌溉,新建及改造泵站,铺设低压输水管道、衬砌渠道,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疏挖渠道。 建设地点:汉川杨林沟镇(蒋宜、杨林、头首、二首、柏枝、陈台、小芦、西湾、沟北、白鱼和豪富等十一个行政村)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5)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及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或湖北省水利厅的信用等级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接过两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不包含高标准农田或土地平整项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政府指定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9)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10)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查询,以上查询的人员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1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及其所属分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9日至2017年 7 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本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及项目五大员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汉川市水利局农水科室查验: (1)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五大员本人身份证、五大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截图(外省企业需提供拟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截图)、二个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业绩证明(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指定公示网站截图为证,缺一不可)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人查验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合格证明文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招标代理室(原物资大楼三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汉川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 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6时00分前。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 行 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效。 8.2、投标保证金缴纳应按招标公告及相关要求办理,须从各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后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的无效。 8.3、投标人在汇缴投标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或电汇单的备注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清楚投标项目的名称,如此项缺失导致不能识别归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4、该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投标人的保证金来款渠道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 8.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鄂政办发[2008]64号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不按上述文件精神办理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罚,其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兴街6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12—82747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景天楼2单元13层3号 联 系 人:曾艳 电 话: 027-87270965 / 13307183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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