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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监测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9 浏览次数:12 |
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监测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监测系统 二、项目编号:SZCG-2017-59 三、项目预算:63.6万元 四、采购内容: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测系统6套、水质监测系统2套、相应的终端配套设备提供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和安装调试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是信息化设备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条件,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专职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以劳务合同和社保参保资料为凭证);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须提供公示期内在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必须自行勘测现场,并承担未勘测现场带来的风险。 6、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7、本次投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或转账、电汇等方式从基本账户提交,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转入到达下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1813028709200002477 并请注明“ SZCG-2017-59 保证金” 注 1、未中标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2、开标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将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采购人。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八、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九、领取地点:湖北省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财政局六楼)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松滋市林业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松滋市林业局会议室公开开标。 十二、采购单位:松滋市林业局 联系人:杨诚 联系电话:13972135240 十三、招标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晓明 联系电话/传真:0716-6217330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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