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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9 浏览次数:18 |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ZX-201612FJ-706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新管发核字【2014】6号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项目的核准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 ,招标人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民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生物城,光谷三路以西、群英路以南、群英一路以北;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4.6万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45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9月15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配电系统交钥匙工程。即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所需所有供电手续办理、配电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系统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售后培训、保修、系统送电等全过程工程。包括所有设备安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供电验收和正式送电。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保修资料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及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至少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或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以上的电力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两家(两家应分别为设计负责及施工负责),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2、在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年6月30日至2017 年7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03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民族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光谷三路 地 址:江岸区石桥村黄埔科技园特19号A栋601、603室 邮 编: 430000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林子博 联 系 人:祝慧珍 电 话:027-87169376 电 话: 027-5930029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a7766554432@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2017 年6月29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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