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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沙洋县十里铺镇乡道安防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门市 更新时间:2017-6-30 浏览次数:12 |
2017年沙洋县十里铺镇乡道安防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洋县十里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7年沙洋县十里铺镇乡道安防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HZZBSYCG-2017018 二、项目名称:2017年沙洋县十里铺镇乡道安防设施工程 三、项目招标内容及资金来源:招标内容为沙洋县十里铺镇十川线、新荷线、建腾线交通设施制作安装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财政评审价格:33.67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5、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一年内)及缴纳社保人员的花名册(含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企业信用等级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成交案例、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前来报名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8时至2017年7月4日17时 3.报名地点:沙洋县荷花路学府名苑小区7栋1单元2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5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15时30分 九、开标地点: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招标人:沙洋县十里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75号(工商银行文峰支行五楼) 联系人:胡唯达 联系电话:13597934038 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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