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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水利局防汛物资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30 浏览次数:12 |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水利水产局的委托,拟就恩施市水利局防汛物资仓库工程实施公开招标,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水利局防汛物资仓库工程 二、项目编号:JHYES-ES-2017-082。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水利局防汛物资仓库工程。建设地点:恩施市境内。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46.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5.3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具备有效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建造师及安全员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5.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企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网页版证明材料,)。 5.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5.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9. 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 5.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17:00至2017年 7 月 7日23:59,登录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eszggzy.cn/es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 7 月 25 日13:30至14:0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 7 月 25 日14:0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号楼2单元301室 电 话:0718-8299089 采 购 单 位:恩施市水利水产局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5335830387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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