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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容阳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30 浏览次数:1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容阳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16】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小儿堡山体区域(北靠地税局、容美镇人民政府、南临鹤峰县第一中学,与一中路、中坝路、后坝路相接); 2.1.2建设规模:容阳公园项目是综合公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0公顷。主要内容: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 2.1.3计划投资: 约2500万元; 2.1.4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建造师具备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4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并网上截图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人员信息(加盖单位鲜章)。 3.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 17时30分至 2017年 7月 5 日17 时 30分,登陆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5.2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开标大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鹤峰县后坝路长友大厦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18-52961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B座1404室 联系人:饶永红 电 话:0718—8426777 邮 箱:36299336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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