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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精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30 浏览次数:11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精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7051953-3258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其精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以部门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7-1C118a (二)项目名称:精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270万元(含财政资金27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4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32通道数字化脑电图仪 (3) 类别:货物 (4) 用途:医疗诊断 (5) 数量:1(台/套) (6) 简要技术要求:通道数:32通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50万元 (8) 期限(交货期):90个日历天 (9) 质保期:2(年) (10) 其他:/
(1) 项目包编号:2 (2) 项目包名称:肌电诱发电位仪 (3) 类别:货物 (4) 用途:医疗诊断 (5) 数量:1(台/套) (6) 简要技术要求:放大器通道数:硬件8通道,软件通道数6通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50万元 (8) 期限(交货期):90个日历天 (9) 质保期:2(年) (10) 其他:/
(1) 项目包编号:3 (2) 项目包名称:医疗设备 (3) 类别:货物 (4) 用途:医疗诊断 (5) 数量:1(批) (6) 简要技术要求:胰岛素皮下泵、床边血气分析仪、心电监护仪、中央监护站、心电图机、喉镜、便携式除颤监护仪、单道微量注射泵、双道微量注射泵、输液泵、多功能空气消毒机、洗胃机、电动吸痰器和降温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120万元 (8) 期限(交货期):进口产品90个日历天,国产产品30个日历天 (9) 质保期:1(年) (10) 其他:/
(1) 项目包编号:4 (2) 项目包名称:多参数无抽搐电痉挛治疗仪 (3) 类别:货物 (4) 用途:医疗诊断 (5) 数量:1(台/套) (6) 简要技术要求:适用于躁狂、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精神障碍、继发性精神障碍等症状的治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50万元 (8) 期限(交货期):90个日历天 (9) 质保期:1(年) (10) 其他:/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销售授权书; 3、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并提供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和技术支持;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6-30至2017-07-07(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4070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所述资料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5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07-28 14:0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5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07-28 14:0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6-30~2017-07-27共28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 联系人:尹主任 电话:027-85869130 传真:027-85869130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联系人:夏丁,吴峰 电话:027-85639722(市民之家),027-82774315(公司) 传真:027-8277681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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