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径河街办事处三店西路以南、三店中路以西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7380 |
立项批准文号: |
东发改(审)【2017】90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73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6-30 15:21 ~ 2017-07-05 15:21 |
投资总额(万元): |
24101.1591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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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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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7-06 11:3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7-07 14:30 ~ 2017-07-10 14:3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7-10 16:30 |
评标办法: |
监理招标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1、查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武汉建设信息网不良行为公示台,无该申请人和拟派的总监的不良行为记录。2、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该申请人和拟派总监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3、拟派本工程总监在监工程要求执行武城建规[2016]4号文第十条规定 |
备注: |
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拟派本工程总监)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一套递交至指定地点。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证件均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拟派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书;5、企业及项目总监在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合格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证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7、外省来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须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视为原件审查不合格。原件审查时间:2017年7月6日9时至2017年7月6日11:30时,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原件审查。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武汉建设网等网站有关于企业及项目总监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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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