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7年标牌工程(项目名称)业主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市级财政性资金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堰市城区; 2.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 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时0分,下午 15 时 0分至 18 时 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大厅(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 月 27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话:0719-8125960 招 标 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车城南路190号 联 系 人:秦明军 电话:0719-88907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6号 联 系 人:郭彩艳 电话:18772962703 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电话(传真):0719-810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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